新华社记者熊丰报道:
近期发生的几起危害公共安全的极端案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性质极其恶劣。向无辜者发动暴力攻击,是任何时候、任何国家都不能容忍的恶行,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和舆论的谴责。
全社会对此类暴力事件的态度坚定而鲜明:每个人都应成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对施暴者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同时,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严防发生极端案件,是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课题。
要增强社会治理的“刚性”,确保极端暴力犯罪可防可控。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强化各类风险信息全要素采集,进一步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筑牢防范极端案件防火墙,尽最大努力将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消除在萌芽状态。
同时,要提升社会治理的“柔性”,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向实里走、向深里走、向心里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理念,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把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兼顾情理法,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确保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有地方解决,有人负责到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处理案结、事了、人和,严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当前,我国每十万人命案发案数为0.46起,是世界上命案发案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人民群众是“平安中国”建设的主力军,只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就能更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新华社
百度分享代码,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