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和苟先生是邻居,两位都是非常幽默的人。
其实在住进这个小区以前,他们也不认识,但是偶然的一次机会让他们在小区里相遇了。聊着聊着发现非常投缘,便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他们两个都特别像“老顽童”,经常会讲笑话给对方听。
这一天,也就是2018年2月6日,两人又在小区院子里相遇了。周先生已经从外面买东西回来了,苟先生刚好路过小区门口的便利店,两人在便利店门口聊上了。
要说他俩见面也没什么正事,就是互相说说自己搜集来的笑话给对方听。
苟先生说完了之后两人捧腹大笑,等缓过劲来之后,周先生开始“表演”了。
他说笑话不仅用语言,他还会用很多贴切的形容词,到关键时刻还要加肢体动作。
正是因为他说得太好了,把苟先生逗得前仰后合。
本以为这和往常一样,大家一起笑笑就各自回家了。没想到苟先生笑着笑着就蹲下了,还没等周先生问他怎么样了,他就已经支撑不住躺下了。
周先生见情况不对便没有久留,直接把苟先生丢在这里,自己回家了。好在他们是在便利店门口聊天的,便利店的人看有人躺着没人管,赶紧出来查看。这一看不要紧,苟先生躺在地上已经没有知觉了,根本叫不醒。店员见状也不敢耽搁,马上打了急救电话等救护车来,大家也不敢随便挪动苟先生。
没过一会儿,警察、救护车、苟先生的家属都来了。
不用拉去医院抢救,医护人员直接宣布苟先生已经死亡。
对于这样的突发情况,家属心痛万分,也很不理解。自己的家人只是出来溜达一圈,什么都没干,也没遇上坏人,怎么突然就身亡了呢?
这时警察通过监控调查才发现,原来苟先生出事之前还见了另一个人。
很快,警察找到了这位周先生,开始询问他们之间聊了什么。
得知苟先生的死讯,周先生也觉得难以置信。因为他们只是互相讲讲笑话而已,怎么还能闹出人命呢?当警察找到他的时候,他还觉得委屈呢,怎么搞得好像自己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了一样。
他觉得自己无辜,苟先生的家人可不这么认为,人家认为苟先生的死亡一定和他有脱不开的关系。
但是监控上看得清清楚楚,他们之间没有冲突,就是很正常地在聊天。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只有一个办法了,那就是尸检。
没想到这尸检还真发现了非常有用的线索,原来苟先生患有冠心病。
都是因为冠心病才导致他呼吸衰竭,才死亡的。但是,说到底他的冠心病发作还是和周先生有关系。要不是他讲那么好笑的笑话,导致苟先生情绪波动过大,也不会产生这样的悲剧。所以,周先生也算是间接性“害死了”苟先生。本来讲笑话是想让大家都开心的,没想到一个小意外,导致两家都不开心了。
苟先生的家属失去了家人自然非常伤心,也想让“罪魁祸首”给个说法。
这么一看周先生也很冤枉,好好的聊聊天怎么就这样了呢?自己还被扣上了“涉嫌过失杀人”的罪名。
鉴于周先生并不知道苟先生有冠心病,给他讲笑话的动机也是好的,并没有犯罪的理由。他的做法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也要承担民事责任。最后在双方部门的调解下,周先生给苟先生的家属赔偿六万块,这件事就算结束了。
其实整件事情中,周先生唯一做错的点,就是苟先生倒下之后,他不该一走了之。
就算只是邻居大家也认识这么长时间了,再怎么样也应该帮忙叫个救护车吧。你俩聊天聊得好好的,人家躺下了你直接回家了,这未免有点太不近人情。
其实除了“笑死人”要赔钱,“气死人”也是要赔钱的,还有同桌喝酒的,一个出事一桌都跑不了。
这不,郑州的邵女士,她的儿子本来好好的,但是年纪轻轻就猝死了。她实在不能接受这个事实,要一探究竟。
查了儿子的手机她发现,儿子的“女友”经常骂他,而且骂得非常难听。
两人作为情侣,这个女人骂人的时候竟然用“你咋不死”这种恶毒的话。
邵女士看见这种聊天记录就像抓到了救命稻草,直接把这个女人告上了法庭。或许在此之前有很多人和这个女人有一样的想法,“我只是骂他几句又没有动手杀人,怎么能找到我头上呢”。但是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是,这个女人要给男子家属赔偿经济损失16万多。
别以为语言没有杀伤力,有些人就是承受能力较差。你一直说打击他的话,他要真出事了,你也脱不了干系。还有这个喝酒丧命的,罗女士的哥哥刚到一个新的饭店上班一个多月。下班后和同事一共六人喝了两瓶低度白酒,由于大家都不怎么熟悉,也没有劝酒的行为。
罗女士的哥哥喝了大概半斤,结束后回宿舍睡觉,第二天人家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在床下躺着了,早就没了气息。这家属肯定不干啊,罗女士还认为这几个同事没有尽到义务。要是留一个人看着她哥哥,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但是那几个人都说,散场的时候她哥哥并没有什么异常,除了脸有点红,意识是非常清醒的。
几人都说没有劝酒,也知道他安全到宿舍了,所以都认为自己没有责任。
罗女士看这边说不通,就找饭店老板负责。这个聚餐是下班后的,根本就不关老板的事。最后几个同事凑了几万块钱,老板也给赔了点钱,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其实这种事情真的很难分出对错,自己对自己负责才是最有效的规避方法。信息来源:
澎湃新闻:2021-3-9《开玩笑把邻居“笑死了”,男子赔偿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