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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巷人家》大结局震撼人心:黄玲至死不离婚,庄超英最终认输,而庄筱婷则收获了最圆满的结局。
庄母大寿之日,黄玲辛苦烹制了一桌丰盛的菜肴。然而,当她还未上桌,一家人已经开始享用起来。庄母竟然让黄玲与女儿在厨房里吃。饭桌上,鸡飞肉舞,欢声笑语,而黄玲母女俩,却只能蹲在厨房里,以素面条果腹。黄玲早已习惯了这种待遇,她嫁入庄家十年,遭受的不公早已家常便饭。
庄母一生偏心,小儿子庄赶美是她最疼爱的孩子。为了留住庄赶美,她甚至将女儿庄桦林送去贵州下乡。庄桦林在贵州山沟里度过一生,大半辈子未能回苏州。庄母对庄赶美一家四口更是关爱有加,甚至自己的工作也让庄赶美接班。然而,享受了全家资源的庄赶美,仍然哭穷卖惨,占大哥大嫂的便宜。庄超英的工资,每月都要全数上交给庄母,庄母再暗中补贴给庄赶美。
庄母的偏心可谓到了极致。她把所有的好处都给了小儿子,却把孝道全都压在了大儿子身上。她精神控制了庄超英一辈子,不断强调:“你是大哥,你要照顾弟弟妹妹。你是咱家最孝顺的孩子。”庄超英为了扮演好这个大孝子的角色,将压力全部转嫁到了妻子黄玲的身上。
然而,黄玲在婆家的忍气吞声,并未让她屈服。她为了孩子们能够吃饱饭,不仅卖掉了娘家的陪嫁缝纫机,还兼职做织毛衣的零活。当庄母要求庄超英的另两个儿子来家里过暑假时,黄玲果断拒绝了。她坚决保护自己的孩子,这是一个母亲的本能。
黄玲能够反击,拒绝婆婆的无理要求,也源于宋莹夫妇带给她的影响。宋莹为了分房,可以与书记大闹;林武峰为了保护自家院子不被无良邻居淹,甚至反手堵了排污口,把邻居院子淹了。宋莹夫妇正是敢于捍卫自己的权利,才分到了房,保住了院子。很多时候,脸面是最不重要的。努力忍让,只会被无休止地压榨。
在《小巷人家》原著中,庄筱婷因为家庭纷争和父母苛待,留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幸运的是,她最后嫁给了林栋哲。宋莹这位婆婆,将庄筱婷视若己出,彻底治愈了她的心理创伤。宋莹最后开了饭馆,财大气粗,很喜欢给庄筱婷买金银首饰。林栋哲和庄筱婷,爱情事业双丰收,可以说是全书最圆满的一对了。
黄玲忍受了婆家大半辈子的气。她每次提起自己受过的委屈,庄超英都会很不耐烦地说:“都是些陈芝麻烂谷子,有完没完?”在庄超英那里,黄玲受过的苦,都不值得一提。直到庄超英亲眼看见,老母亲在分西瓜的时候,故意把最不甜的那块给了外孙向鹏飞,庄超英才信了。
黄玲至死不离婚,她的理由有三:一是那个年代,离婚是大事,不光彩,能忍的都忍了;二是为了保护两个孩子,黄玲也必须保持家庭的完整;三是庄超英本性不坏。庄超英愚孝,大男子主义,他有缺点,但也有很多闪光点。他勤奋踏实,干净体面,有文化,有爱心,免费辅导,让很多孩子考上了大学。他心有大义,无私奉献,令人钦佩。
黄玲是那个时代万千女性的缩影,她们任劳任怨,为家庭操劳一辈子,却被剥夺了上桌吃饭的权利。但黄玲的付出并没有打水漂,因为她为了儿女,无怨无悔。而庄筱婷和庄图南,都把对母亲的感恩,牢牢记在了心里。时代在进步,男女平等,不再只是一句口号。庄图南和庄筱婷、林栋哲迎接的未来,也拥有了更多的可能性。#小巷人家##娱乐热播剧讨论##电视剧小巷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