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柿财经注意到,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版本中有12条内容出现调整,其中,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三条等变化较大。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第四条中“依规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的表述被删除,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在征求意见稿中,这一条款要求董事会在市场表现与上市公司价值出现显著偏离时,审慎分析原因,并依规发布股价异动公告,以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真实反映其质量。然而,在最终版本中,这一表述被修改为“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质量”,引发了市场的诸多猜测。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股价异动公告被取消,这可能是一个误读。事实上,股价异动公告是交易所的规定,以上交所为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当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时,公司应当披露核查公告,并在无法披露的情况下申请停牌核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在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同时,公司应在核查公告中充分提示交易风险。
从修订的方向来看,市值管理指引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的多条强制规则。例如,征求意见稿规定董事会应结合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业务经营需要,推动在公司章程或其他内部文件中明确股份回购的机制安排,而最终版本则修改为“鼓励”董事会这样做。此外,当出现股价异动情况时,最终版本也不再强制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讨论。
对于长期破净股的市值提升,证监会在最终版本中也考虑到了行业因素,将“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就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修改为“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水平的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就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数据来源:证监会官网,银柿财经整理。
(编辑:张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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