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上海市民柴先生为救助老人导致自己腿部受伤,后自行承担了医疗费用。相关部门计划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给柴先生,但老人拒绝确认救助情况。柴先生因此将老人告上法庭。
去年12月,古姓老人在上海地铁7号线镇坪路站的自动扶梯上摔倒,柴先生上前扶她,两人退下台阶,柴先生因冲击力摔倒在地,导致左跟骨前外缘撕脱骨折,左足、左踝退行性改变。柴先生因此请假三周,支出4000多元医疗费,并购买了医用拐杖、行走靴等医疗器械。
柴先生的见义勇为行为得到关注,上海市普陀区委宣传部计划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给他。然而,按照流程需要获救的古女士对救助情况进行确认,她拒绝了。柴先生因此找到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古女士支付因“见义勇为”而产生的医疗等费用。律师许莉静代理此案,表示这是该中心第一次接到这样的案件。
法院最终认定柴先生所主张的救助被告古女士的经过属实,且因损害产生的一系列治疗相关费用是客观发生的。法院依法核定柴先生各项实际损失后,判决古女士补偿柴先生7000元。律师提醒,见义勇为值得提倡,但见义勇为者也要保护好自身权益。
见义勇为、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知恩图报也同样是一种美德。要保障“跌倒的美德”,就需要用法律为好人“撑腰”,用法治力量扶起“跌倒的美德”。让好人不再“流血又流泪”!
转载请注明来自天地五谷坊食疗养生网,本文标题:《2024香港内部最准资料,短期解答解释落实:男子见义勇为却起诉被救者!法院判了→》
百度分享代码,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