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丁女士结扎11个月后又怀孕 向院方提出赔偿要求

汝州丁女士结扎11个月后又怀孕 向院方提出赔偿要求

邸建顺 2024-12-14 职场养生 148 次浏览 0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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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汝州丁女士结扎后意外怀孕,院方称正常现象,投诉人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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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女士,汝州市米庙镇人,2020年7月26日在汝州市妇幼保健院产一科剖腹产生下一名女婴。因家中已有两子,她与丈夫任先生决定不再生育,遂在产后接受了双侧输卵管结扎术。然而,令人意外的事情发生了。2021年6月2日,丁女士被诊断出再次怀孕,而这次诊断正是来自为她实施手术的汝州市妇幼保健院。

任先生对此感到震惊和困惑,他联系到产一科马主任,得到的答复是“有10%的几率怀孕,属于正常现象,让自行解决。”随后,汝州市妇幼保健院医务办公室张姓主任也给出了相同的答复。

任先生质疑,为何在手术前没有人告知他这种可能性,而是在术后近一年才告知。他决定投诉,并质疑院方“正常现象”的说法,要求赔偿。

6月3日,丁女士在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了人流手术。任先生提供的视频显示,张姓主任在医患谈话记录中提到了“由于患者较年轻,建议行其他避孕措施,但是家属仍要求行双侧输卵管结扎手术;建议行其他避孕措施,术后可能会出现输卵管再通,导致怀孕;避孕两到三年”等问题,并询问任先生是否告知过这些问题。任先生表示,这些告知书都是在7月30日出院时才签订的。

丁女士向汝州市妇幼保健院提出了投诉,要求医院负责人工流产及手术费用,赔偿误工费及后期营养费,并要求退回当时所产生的费用。但截至记者发稿时,院方尚无回应。

河南神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向阳表示,虽然结扎后有可能引起意外怀孕,但这个几率较低,大约在1%-2%之间。从医学上讲,可能存在输卵管结扎不完全的情况。

中国法院网曾报道过类似的案例,其中一例法院判决保健院赔偿五千元。另一例报道中,法院认为原告结扎后再孕的现象是现有医院科学技术条件下所不能完全避免的,对医院的手术行为不构成医疗侵权。

最终,任先生和丁女士希望医院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赔偿,但截至发稿时,院方仍未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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