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些指南,清宫术治疗药物流产不全并非必需。对于残留物较小且阴道出血不多的不全流产妇女,采用药物保守治疗同样可以有效促进组织物排出,且出血时间较短,月经干净后子宫内膜恢复情况较好。然而,对于持续少量出血超过2周、血HCG测定值下降缓慢、阴道流血淋漓不尽或量多、时间≥14天、行B超检查提示宫内残留物较多(通常超过2.5cm)的患者,建议接受清宫术治疗。
在目前的临床工作中,随着生殖医学的发展及对子宫内膜保护观念的重视,多数妇产科医生在清宫术的选择上没有过多的倾向性。操作时,医生会尽可能手法轻柔,避免破坏过多正常内膜。
至于何时需要清宫术,当药流后出血时间≥14天且经B超检查证实宫腔内有组织物残留,或宫内有强光回声团或不规则回声团时,建议选择清宫手术。这有助于减少药物流产并发症,促进患者的迅速恢复。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的联合应用能使宫颈松软,使组织与子宫较易剥离,因此在药流后及时行清宫术可降低手术难度,减少人流并发症的发生。对于年龄大、多胎多产或有剖宫产史的妇女,如果药流后出现异常出血情况,应及时处理。
宫腔内胚胎组织残留是药物流产的常见并发症。部分患者可通过保守治疗排出宫内残留组织,避免清宫术对子宫的二次伤害。毕竟,清宫术是侵袭性操作,存在子宫穿孔、微生物上行感染、宫腔粘连等风险。然而,如果不能适时清除残留物,可能导致宫腔感染、长时间阴道出血,甚至诱发继发性不孕。且宫内残留组织若长时间不能自行排出,可形成机化,加大清宫术操作难度,给患者造成较大的痛苦。因此,合理把握药物流产不全后清宫术的时机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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